时间:2013年11月10日
地点:北京
申请人:陈某
承办单位: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
受广西合浦县石康镇十字大龙猪场负责人的委托,2013年11月10日,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邀请在京部分知名法律专家,就广西合浦县石康镇十字大龙猪场陈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证。论证会在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的会议室举行。
出席论证会的专家有:
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 赵相林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刑法专家,王平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教授;
最高人民法院原立案庭副庭长、退休法官,马迎新先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克玉副教授。
论证会由赵相林教授主持,由王克玉副教授担任记录、整理。
与会专家在认真审阅了本案所涉法律文书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询问并听取了合浦县石康镇十字大龙猪场负责人就案情所做的介绍,针对此案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问题,专家们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出具了专家论证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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