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焦点

奔驰女乱停车引发口水战 从路上骂到网上 律师:随意上网曝光可能侵权
发布时间:2014/5/14 11:29:41      点击次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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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渝北某奔驰女,暴停路中犯众怒。”前晚,网友“开奔驰的妞”在天涯论坛重庆版发帖,称自己在重庆渝北区双龙大道看到一连串火爆口水战,起因是一辆奔驰车占道,被堵的其他驾驶员和奔驰女驾驶员激烈争吵,由于是晚高峰期,惊动警方。

  事情是怎样的?重庆晚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重庆晚报记者 黄河

  网帖》》 奔驰堵路惹众怒

  重庆晚报记者看到,该网帖发帖时间是前晚9时,“开奔驰的妞”称亲眼目睹这一幕:当晚6点半,重庆渝北区双龙大道巴渝民俗文化村路口,一辆白色奔驰越野车占道停车。“停在公路的正中间,且迟迟不让,起码超过10分钟。”“开奔驰的妞”说:“这个巷子本来就窄,来往进出的车又多。一会,车就堵起了。”

  随后,被堵的驾驶员和奔驰车女驾驶员发生争执,一些群众参与进来,变成相互谩骂。在网友回复的网帖中,有人情绪激动,有人人肉搜索出奔驰女身份。

  警方》》 多名驾驶员报警

  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证实,事发后有多名驾驶员报警,当时正值晚高峰,双龙大道的民警在附近执勤,接警后,转由双龙派出所出警。

  双龙派出所民警介绍,发生纠纷的地方在一条背街,原本只有两个车道,由于路边停有其他车,只剩一个车道可行,一辆白色奔驰车停在路中,引发堵塞。

  民警赶到时,一群人还在相互大骂,现场堵着几辆车。经过民警协调,奔驰女挪车离开现场,当事双方还不忘再说上几句。

  报警者》》 “她比我还凶”

  昨天,记者找到报警者之一的被堵男驾驶员。他不愿透露姓名,说话语速较快,“我确实还在气头上。”

  “奔驰车停在路中,我等在后面至少1分钟。大家都赶着回家,我就把车开到一旁,让她开走,没想到,她比我还凶,说了很多难听的话。”男子回忆,奔驰女不挪车,两人发生争执,这也引起其他被堵驾驶员反感。

  “后来,我就报警,我看见有其他人也在报警,她太蛮横,显然引起大家的愤怒。”男子说,现在警方正在严查乱停乱放,不说对不起就算了,还不把路让开,不讲道理,怎么可能不惹人怒?

  奔驰女》》 “何必说话难听”

  昨天中午,记者电话联系上奔驰女,她也不愿透露自己身份。

  女子说,自己在附近取包裹,无处停车,就将车临停在此。“前后最多耽搁1分钟,一些大老爷们,何必来和我计较,还把话说得这么难听?”

  她分析:“就是因为自己开的奔驰车,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关心’。”

  对于网友发帖指责自己,她说:嘴长在别人身上,不想理会。

  记者手记

  有话何不好好说

  取包裹将车堵在路中,明明不对,为何还来劲?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被堵的驾驶员如果多些肚量,多给她一点时间,事情也许就不会这样。

  在遇见烦心事时,我们何不换个方法,相互谦让。一脚油门只需要几秒钟,或者被堵的驾驶员多点宽容,双方不要大动肝火,还会引来网友围观吗?

  重庆渝北区交巡警支队重庆龙兴大队民警也认为,这件事当事双方都有些过激,乱停车堵路不对,他人有意见很正常,被堵的一方也应该先弄清情况,好好商量。上网发帖不值得提倡,进行人身攻击更不应该。

  有话,为何不能好好说?

  律师说法

  擅自网上曝光

  侵犯他人权益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认为:网友作为目击者,将目击的事情经过公开发表在网络上,如果事情属实,发表的照片未经过处理,把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样貌、形象等发布出来,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当事人可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撤销网帖,如果网友所述与事实不符,则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如果对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则构成诽谤罪,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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