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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要闻

老赖有钱不赔 被追刑责6个月

2015-02-05     北京青年报

 

    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人,被法院判决支付伤者90万元。但在给付20万元后却不再支付给对方钱。昨天上午,张某因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被丰台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首例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法院司法拘留184人,执行到位金额1458.6万元。

案情

交通肇事后被起诉 拒不赔钱被追刑责

撞伤人被判赔90万

2010年7月31日,张某开车行至方庄芳古路方庄南口车站处左转弯时,与骑着燃油平板三轮车的李某发生碰撞,李某妻子赵某从车上摔下来,被送到附近的东方医院救治,后瘫痪在床,并伴有继发性癫痫,被定为一级伤残。

后经认定,张某拐弯时轧了黄线,对此次事故负全责,李某和赵某无责任。

据了解,事发时,张某给了赵某1000多元钱看病,但此后未再给钱。

2011年3月,张某因此次交通事故被赵某诉至丰台法院要求赔偿。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支付赔偿共计129万元。张某不服上诉。

二审期间,北京二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张某支付给赵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90万元。但张某在调解当日给付了赵某20万元后,却再没有按调解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

付20万后消失 被列入失信名单

事故发生后,赵某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据了解,事后没钱治病,赵某和丈夫两人回了老家。他们向亲戚借钱看病,亲戚怕他们无力偿还都拒绝了。李某想卖房,可房子太破没人买,他就拆下房梁卖掉给妻子看病,借住在哥哥家的一间房。

2012年7月16日,赵某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传唤张某,但张某却拒不到庭并隐匿了自己的行踪,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其下落未果。张某名下虽有7个银行账户,但是大部分金额为零,他开的肇事车辆也不知去向。后张某被丰台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过丰台法院对张某财产的调查,法官发现张某存在有能力履行判决却拒不履行、恶意隐匿财产的相关情况。

一是张某的事故车辆投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并早在2012年5月28日,张某就已将10万元保险理赔金领取,但并未赔付给申请执行人赵某。

二是张某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虽无存款余额,但自2014年5月起,每月均有数千元的流水记录。

三是张某早在该案民事审理的二审期间就变更了住所地,但其并未向二审法官作出说明。

因张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4年10月,丰台法院将该案移送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立案侦查。11月3日,张某向法院交纳了10万元赔偿款。11月4日,张某主动到丰台公安分局说明情况,后于当日被刑事拘留。11月6日,张某的父亲将张某尚未支付给赵某的60万元交纳至法院。

自首后积极赔偿获缓刑

昨天上午,此案在丰台法院开庭,此案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上午9点10分,张某被法警带进法庭。他有些瘦,看起来很斯文。对于公诉人的指控,张某表示认罪,并称自己知道错了,希望得到轻判。“希望法官能给我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庭审进行了大概半个小时后,法官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张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投案自首的情节和刑事立案后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等情节,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当庭宣判,判决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数据

专项行动严打老赖 4个月司法拘留184人

去年10月下旬,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据北京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经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不懈努力,首批拟追究犯罪的10件案件已全部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刑事拘留5人,宣判1人;移送协查的被执行人747名,已查控80余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84人,涉及案件210件,执结143件,执行到位金额1458.6万元。

张美欣表示,近3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拒执等犯罪案件51件,司法拘留1800余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97条,限制高消费 38326人次,限制出境4621人次,一大批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声音

追究刑责可威慑老赖

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梅表示,对于这种行为,目前最常见的做法还是法院对这些“老赖”进行拘留,被拘留之后,老赖往往就会想方设法地将判决履行。而对于一些因不履行判决被追究刑责的人,张兴梅认为,这主要是看拒不履行的情节是否严重,比如涉案金额大不大,是否有故意隐匿财产的行为等。

除了追究刑责,目前对于老赖,法院还会将他们列入失信黑名单。上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面临“陷高令”,即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酒店等。对非自然人的公司,一旦进入“失信黑名单”,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目前国内对个人诚信这块越来越重视,失信黑名单对有些人来说影响确实非常大,能起到很好的督促他们履行判决的作用。”张兴梅说。

丰台法院执行局局长方有权表示,目前,“老赖”涉及的罪名有3种: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种罪名的量刑都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老赖形成有力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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